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招聘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教师17名公告
2020-03-31 18:2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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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20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招聘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教师17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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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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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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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4月13日至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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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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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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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发展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师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湾区实验学校是南沙区九年一贯制区属公办学校。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教育局共建,委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管理,隶属广州实验教育集团;学校计划2020年9月迎来首批学生入学。学校位于南沙区明珠湾起步区一期(灵山岛尖),占地面积160亩,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学校设置初中和小学各36个班,共72个班,办学规模预计3420人。学校整体环境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的标准,将设计打造成为一所“绿色、科技”的未来校园,以教育科研助力发展的大湾区示范型学校。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点。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1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和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工作,服从安排;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经历及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相关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
3.报考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岗位相对应;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并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及面试合格成绩,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4.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普通中小学教师职位,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职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5.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6.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职位相对应。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7.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三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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