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汕头市卫生学校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人公告(编制)(2)
2020-03-19 09: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三)成绩公布
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并于面试结束当天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将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发布。
(四)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
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须在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进行,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
1.教师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汕头市卫生学校另行通知。
3.体检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发布、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发布。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发布。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六)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委组织部官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及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硕士研究拟聘人选,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
(八)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在直接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引进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八、招聘纪律规定和要求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招聘公平公正。由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实施监督。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卫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十、有关网址、微信公众号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https://www.shantou.gov.cn/edu/)
汕头市卫生学校官网(http://www.stwsxx.com/)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54-87492299(汕头市卫生学校办公室)
监督电话:0754-88837652(汕头市教育局党委办公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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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学校
2020年3月16日
原文标题: 汕头市卫生学校2020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shantou.gov.cn/edu/ymys/tzgg/content/post_1725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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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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