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深圳宝安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2019-09-24 18:1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宝安区教育局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检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19年5月至2019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3)。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中,台湾居民无须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即可自行办理,港澳居民须凭《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才可办理(见附件4-5)。港澳居民在现场确认点填写表格交工作人员(由现场确认点准备空表)。区教育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区教育局接到省教育厅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通知申请人并进行办理指引。
2.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函向公安机关核查。
(六)照片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学科。
(七)其他证明
1.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2.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五、温馨提示
(一)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审核确认。
(二)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将于10月底在宝安区教育局官网上发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由市教育局发布。
(三)我局提供邮寄服务。认定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的《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到申请人手上,请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务必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方式,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邮费到付签收。申请人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接收责任自负。
(四)经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须由申请人呈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7)
1.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流程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普通话测试、体检医院相关信息
4.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6.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7.(个人准备的)档案袋样本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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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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