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一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4人(教师岗)(2)
2019-09-06 11:4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笔试
1.进入笔试的人员于规定时间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报考教师、教研员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报考科研员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占9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占10%)。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查询。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同时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上公布。
八、体检
1.考试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分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
4.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在报考该职位的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需要递补职位数1:1的比例依次递补,只能递补一次。
5.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十、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gz.gov.cn)、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条件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 www.gzlwedu.org.cn)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2020年毕业生须取得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2020年毕业生应聘教师职位的教师资格证除外)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拟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十二、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详细阅读公告,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三)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完成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按职位表说明的相对应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必须在一年内办理换证确认手续。
(六)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荔湾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荔湾教育信息网(http://www.gzlwedu.org.cn)上公布,请参加招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由荔湾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0-81933390;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管,联系电话:020-81939593。
监督电话:020-81958161。
广州市荔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2019年9月6日
附件:1、2019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第一批公开招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2、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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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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