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惠州市惠东县中小学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00名通知(2)
2019-08-01 19:3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填写《惠东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一份(双面打印)。报考人员所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连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3张。
3、报考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时必须填写清楚本职位未能被录取时,是否愿意调剂到其他有空缺相同学科职位(报考初中的只能在初中职位进行调剂,报考小学的只能在小学职位进行调剂)。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参加“三支一扶”的报考人员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10分;在惠州区域服役的军属配偶持有效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加分项目取最高分,不累加。
5、2019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2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教师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6、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八、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数。如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教育通用知识,不分学科实行中小学岗位统一试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报考人数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2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布前主动提出,可从该职位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
(二)面试: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
(三)其他事项: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站查询。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提醒考生不要轻信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九、体检
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考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集中进行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从本岗位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十一、公示
对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东县人民政府—部门镇办频道—县教育局”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有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缺位。
十二、聘用方式和相关要求
(一)聘用人员自通知之日起7天内必须到各相关学校报到,并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二)应聘者被确定为聘用对象的,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三)小学岗位,由各中心小学(学校)根据本辖区小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统一调配。对不服从统一调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聘用,并按招聘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附件:1.2019年惠东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情况表
2019年惠东县中小学校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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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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