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教职工31人公告(2)
2019-07-02 10:3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笔试
(1)笔试科目:专业技术岗考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管理岗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9:00-11:00;笔试地点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卷面分数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
(1)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余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下列公式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高层次人才岗位(岗位代码20190201-20190206)
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②其余岗位(岗位代码20190207-20190228)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和体检人选名单。
五、体检
按拟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高层次人才岗位须进行加试,其余岗位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项目、合格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和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技师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件:
1、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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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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