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实验员考试事项通知(2)
2019-05-20 13:4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市教育局
(六)其他要求:
1.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需在验证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
2.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6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 惠州军分区关于批转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惠州军分区政治部<惠州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惠府〔2015〕102号)有关规定,“鼓励具有教师、卫生等国家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随军家属参与我市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并给予在笔试成绩加5分的优惠。”“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驻惠部队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办理了随军手续,且迁移入户到驻地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配偶。”符合相关条件的应聘者还需在验证时提交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双拥办出具的符合惠府〔2015〕102号规定加分条件的随军家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便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在验证交报考资料时,请将本人所属类别人员情况告知验证人员。
4.本市在职在编教师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其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上2份证明需交原件)。
5.本市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以及公办学校的临聘教师,如果劳动合同期满,需提交劳动合同(需交复印件);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期满,还需提交其所在学校(机构)或者主管教育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需交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省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戴老师,曾老师,林老师。
联系电话:0752-2020988,0752-2260716,1511325225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麦地路2号。
邮编:516007。
惠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jy.edu.cn/。
附件:惠州市教育局招聘2019年直属公办中学教师、 实验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
惠州市教育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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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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