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公告 (事业编)(2)
2019-04-26 16:4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材料。
非2019年毕业的往届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及单位证明)、签名的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在职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2019年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证件。
2.面试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3.面试安排
⑴ 面试构成
面试分为专业文稿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分别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每次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结构化面试成绩于面试当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没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空缺。
文稿写作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60%。
⑵ 综合成绩
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70%。
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文稿写作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如结构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文稿写作成绩排序确定。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一)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业单位与批准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二)获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一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持有广东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四)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2019年毕业生应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单位有权作出进一步处理。
(六)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本公告由广州市社会科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职位咨询电话:020-86464310,86464101;举报(投诉)或监督电话:020-86464433。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9年4月26日
附件:
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9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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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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