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24名在编教师公告(2)
2019-03-01 15: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坪山区教育局
2.确定面试人选
在初审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拟聘用名额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将于4月17日下午18:00前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3.现场核验原件
网络初审合格人员在面试当天同时进行资格核验。审核办法: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组成考生资格审查组,核验考生网络报名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是否相符。核验合格后,统一抽签参加面试。
(四)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名者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公告。
2.面试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一职位由于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考察人选。
(六)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五、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区委组织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招聘查询网址: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坪山区委组织部和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电话:0755-84622637。
附件:
1. 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9年3月公开选聘在编教师岗位表
3.履职报告撰写要求
4.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 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5.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9年3月公开选聘在编教师报名信息简表
坪山区委组织部
坪山区教育局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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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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