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职工23名公告(2)
2018-12-14 17:0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试
根据岗位实际,考试类型分设A、B两类,A类岗位为: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B类岗位为: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人员、辅导员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专任教师、辅导员、行政教辅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笔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如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则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和试讲(含实操环节)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和各岗位体检及考察人选,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应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等有关材料。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2019年应届毕业生或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市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查询。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的;5.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国内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六)被聘用者须在2019年10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经聘用单位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9年12月31日。其他特殊情况需延长报到时间的,学校须提前报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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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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