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广东医科大学招聘3名教职员公告(2)
2018-11-30 14:1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
(五)笔试(占总成绩40%):12月16日下午在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如实际面试人数不足比例,可按实际情况推荐笔试。笔试时间为30分钟。
(六)确定体检人员:按照面试、笔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现场公布。按照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招聘单位现场收取体检人员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近期证件照1张,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七)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400/column_71400_1.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六、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考察制
(一)聘用制
本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照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在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如违约不按期到岗,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公办教职员。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86126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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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广东医科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计划和岗位.xlsx
附件2:2019-2020学年度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赴广东医科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日程表.doc
附件3: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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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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