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龙门县科技教育局第二次招聘16名教师公告(2)
2018-11-20 11:5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五)考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采取“笔试+面试”,报考足球教练员岗位的,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直接面试。
(1)笔试
教师岗位的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主要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2)面试
①教师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②足球教练员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办法,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执行。内容为足球基础及足球执教能力测试。
报考足球教练员岗位的考生于2018年12月6—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身份证、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有关获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复印件),以及岗位需要的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龙门县科技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核(龙门县城西文化路9号)。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3)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教师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参加足球教练员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足球教练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县科技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2.龙门县科技教育局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足球教练员报考指南.doc
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2018年11月16日
以上是2018年惠州龙门县科技教育局第二次招聘16名教师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惠州教师招聘考试信息敬请加入教师考试群,及关注广东教师招聘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教师招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