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告(2)
2018-11-05 20:2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教育局
六、招聘方式
(一)招聘方式。
1.采用考核加面试的方式。
考核方式和内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在校就读期间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情况,以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即进入面试人数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1)Y=5X(X=1);(2)Y=2.5X+2(X≥2)。其中,X代表拟聘用人数,Y代表面试人数,Y值按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取整数值。面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据进入考核合格的人员数确定面试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发放面试通知。
考核成绩仅作为入围面试的依据。
面试方式:试讲(或说课)。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2.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
面试方式:试讲(或说课)。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二)各招聘单位招聘方式:详见汕头市金山中学等7所学校(幼儿园)外出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三)面试地点和时间:各招聘单位具体面试地点和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七、面试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各招聘单位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汕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招聘学校网站(或张榜)公布。
八、体检工作和标准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教师人员岗位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事宜在汕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人选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人选在汕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或张榜)公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汕头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和招聘单位网站(或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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