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深圳坪山区教育系统面向毕业生赴外招聘200名在编教师公告(2)
2018-10-29 11:0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原校史馆)多功能厅1),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坪山区教育系统赴外公开招聘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带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个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报名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第一场招聘未入围考生在第一场招聘结束后可再次报考第二场招聘的岗位,以此类推。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现场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办法,并按报考者综合表现,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于次日14:30后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及考生微信群公布。
3.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
本人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及成绩单(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参见前文)、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报考者需携带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在报名时无需上交,入围拟聘人选时需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3)考生须提供岗位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暂不能提供的报考者,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坪山区教育局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75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及就业协议签订事宜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坪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及考生微信群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人员在公布面试成绩后次日根据公告到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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