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大鹏新区中小学赴武汉面向2019应届生招聘编制教师公告(2)
2018-10-24 09:5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不予进入面试,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深圳市、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4)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4.入围面试人员面试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含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等)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入围面试的考生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按面试公告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定于2018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11:00以后。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等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发布。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面试合格线为60分。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对各岗位面试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拟聘人员须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届时请拟聘人员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未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五)成绩公布
成绩及入围体检名单将于本考点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之内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布。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单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由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委托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察不合格的,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报请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审定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dpxq.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向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须在深圳市大鹏新区至少服务满五年,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得调离深圳市大鹏新区。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相应的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深圳市大鹏新区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相关基本养老和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考生毕业时应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单)或留学证明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中,中外合作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且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
(三)因拟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间因投诉被取消聘用资格、自愿放弃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额,用人单位可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递补,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同意后,在报考该岗位不低于面试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深圳市大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报到,办理相关手续,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安排到局直属公办学校工作,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七)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exam.szhrss.gov.cn/;
2.大鹏新区政府在线:
http://dpxq.gov.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0755-28333436、0755-28333192。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中小学赴武汉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
2.2018年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中小学赴武汉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4.承诺书
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共事业局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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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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