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潮州市饶平县赴重点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26名公告(2)
2018-10-23 13:2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饶平县教育局
五、招聘办法及要求
招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聘的原则,采用直接考核办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
1.应聘者报名时须带齐如下资料
①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
③ 个人简历;
④ 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⑤ 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⑥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报名时应聘者要保证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个人提交材料和填报信息失实,取消应聘资格。
2.招聘单位按照招聘范围、资格条件,对直接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包括成绩、获奖等表现情况)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与饶平县教育局及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1.拟聘用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取消其体检资格,缺额不予递补。
2.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1.应聘人员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名单在饶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aop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编制,试用期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周年后,方可申请工作调动。
4.被聘用人员符合本市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的,享受相应待遇。
5.考生在招考过程中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者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饶平县事业单位招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受聘人员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县教育局领取介绍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因弃聘而缺额的不予递补。对上述各类弃聘或不服从分配的人员,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事业单位招聘。
联系电话:0768-7506252
饶平县教育局
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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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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