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2)
2018-09-12 14:2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时间。
9月25日至9月27日。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预约时看到具体的时间安排。
2.现场确认点。
网上报名时,符合南沙区认定条件的户口或工作所在地在南沙区的申请人选择南沙区为现场确认点。南沙区确认点地址为: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沙区教育局综合窗口。
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无法完成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按照上述规定,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现场确认点。
3.现场确认预约。
网报成功的次日14:00时后,将会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申请人凭验证码(如未收到可参照登陆页面提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本人所选现场确认点预约现场确认时间,并按系统要求填写本人相关信息。
4.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应已完成体检、学历鉴定等流程,并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关于学历鉴定:请申请人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如不能提供该网上学历鉴定的,需提交纸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合格证明。
关于体检合格证明:在网报成功的第二天下午14:00时后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下载带条形码的体检表(双面打印并贴上与认定申请表同底的照片),在9月20日之前到体检表上的指定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南沙医院)进行体检(请空腹前往),体检结果由区认定办到医院统一取回,无需自己取回。(备注:若申请人未在9月20日前完成体检,则必须确保在现场确认截止时间前自行取回体检报告,带到现场确认地点上交,逾期未上交视为体检不通过。)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声明,在省外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考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需一并提供发证单位所在省份的户口本、学生证、毕业证或工作证(四证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
(6)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
(7)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南沙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集体户口人员,请将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加盖本人户籍挂靠单位公章);
②南沙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上显示工作地点在南沙区)原件和复印件及广州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用于制作证书)。为确保照片不褪色,请申请人提交晒洗的照片(非打印机打印)。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特别提示:无需提交《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五、认定收费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需缴纳认定费用。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学历鉴定等费用,应按规定另行缴纳。
六、其他
(一)为提高认定效率、减少人为错误、杜绝虚假材料,我区认定工作将采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材料审核。申请人(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除外)网报结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州教师资格网(http://sz.gzedupg.com/admin/apply/f1.aspx),做好网上学历鉴定、下载体检表、体检、选择现场确认时间等相关操作。
(二)通过认定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到本人现场确认点所属区认定机构取证,取证时须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三)领证时间可关注“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http://www.gzns.gov.cn/xxgk/ns04/)或者微信公众号“南沙教育”(微信号:GZNSJY)发布的信息。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20-34683336)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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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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