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4名公告
2018-08-09 09:1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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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8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4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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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汕尾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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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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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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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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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华图咨询电话:0660-616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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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广东省汕尾市城区,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教师。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实行公开招聘、规范程序、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详见《汕尾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政治思想素质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违纪行为。凡受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均不得报名;
5、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6、年龄要求:副高、博士45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8月22日。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日9∶00至2018年8月22日18∶00。
报名方式:
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应聘者按照本人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条件等要求,应聘符合本人条件的报考岗位(注意:本人所持有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其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所报考的专业),如不慎填报错岗位或弄虚作假,填报虚假报考信息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
应聘者按《2018年广东省专业目录》(见附件四)选择招聘岗位进行报考。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报考岗位所招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学院提交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除《应聘人员提交材料目录》(详见附件三)规定的外,还可提供个人简历、成绩单、获奖证书、个人著作、科研项目证明等。应聘者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应聘人员将应聘报名所需要的材料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投递邮箱并电话确认。
2、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我院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进入面试。届时我院将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本人。
3、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1)现场确认
已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可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其他应聘材料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无误可参加考试。其中,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需提交本人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属国有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初试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可参加初试和面试。学院各用人单位成立考评小组,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操作技能等方面进行初试考核,初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3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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