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州城市职业学院第二批招聘合同制教职工32名公告(2)
2018-07-30 15: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三)考试
1、通过考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1)专业带头人采取专家组会谈方式进行。
(2)行业企业教师采取面试、技能(成果)展示、课堂教学测评方式进行。
(3)其他专业教师岗位、辅导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课堂教学测评结合的方式进行。
(4)行政后勤岗工作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
2、无论笔试、面试先后顺序,将在第一轮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测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下一轮人选。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为合格。
考试分数请考生在现场考务公告栏查询。
3、行业企业教师考试总成绩=技能(成果)展示成绩×40%+面试成绩×30%+教学测评×30%。
其他专业教师、辅导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教学测评×30%。
行政后勤岗工作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五、纪检监察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纪委监察审计室地址: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9楼
六、相关说明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任何违法违纪(含被学校或单位处分)记录。
2、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学校采取退休返聘、双聘等多种方式引进。
3、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限制报考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考试说明
1、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由学校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3、参加教学测评的考生要根据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内容自行准备授课课件、教案(需提交一份书面教案),教学测评限时15分钟(其中体育专业教师需要进行羽毛球专项测试,请自备器材)。
(四)体检说明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五)考察与聘用说明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为合同制,按照《惠州城市职业学院聘用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假期及国家规定的保险等福利待遇。在职称评聘、职级及工资档次调整等方面遵循相同的政策和考评条件。
2、其他待遇:凡来我院工作的高级人才,符合《惠州城市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由学校发给住房补贴、特殊人才津贴等。
3、经批准聘用的新教职员工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学校教职员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说明
1、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2、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3、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黄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08633(7月15-8月15日为学校假期,请通过邮件咨询相关事宜)
邮箱:hr@tm.hz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zc.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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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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