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属下幼儿园(托儿所)招聘教职员24名公告(2)
2018-05-08 20: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须于2018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幼儿园会计岗位主要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幼儿园幼师岗位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教师法、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心理学等);保健员岗位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职业能力测试(包括卫生法规、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预防医学、护理、临床等),分别测试从事相应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组织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时间安排和考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属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包括2015年5月24日—2018年5月24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成绩公布网站、时间: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6.应聘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查分登记表》,送汕头市妇联申请查分。每个应聘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
(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
(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
(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汕头市妇联在收到查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汕头市妇联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所涉及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各岗位面试人数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按招考岗位拟招聘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⑴Y=2X(1≤X≤3);⑵Y=1.5 X+1(3
2.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到汕头市妇联201B室(汕头市海滨路14号人大政协大楼二楼)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及须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 面试方式: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采取不同的形式,其中,幼儿园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幼儿园幼教岗位采取试讲方式,幼儿园保健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以及专业技能进行综合考评。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考试总成绩。
1.幼师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会计和保健员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2.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
五、体检
(一)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二)体检工作及标准: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1.幼教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布。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考察人选、拟聘人选公示等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同步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http://www.strc.com.cn/)和汕头市妇女网(http://stwm.shanto.gov.cn)公开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十、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妇联组织实施。
十一、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市妇联办公室0754- 88562285
市妇联机关党委纪委0754-8852996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4- 88179804
附件:1.汕头市妇女联合会属下幼儿园(托儿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汕头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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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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