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东莞石排镇招聘77名教师公告(2)
2018-04-17 10:3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石排镇教育办公室
(五)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公布为准)
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①内地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第一学历中师、大专的,需提供中师、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④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初级及以上层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无职称者不需提供)
⑤个人简历;(需含有个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学习经历和工作(含社会实践)情况总结、获奖情况等信息)
⑥其它材料(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石排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经招聘单位审批,可申请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石排教育办统筹安排至辖区内公办中小学任教。
受聘人员设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待遇按照一年合同期的临聘教师待遇发放(毕业生及初级职称年薪100000元/年,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作能力、纪律要求和身体条件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定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被审定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二)考生严格按照公告和岗位要求报考,个人条件与报考要求不相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已取得毕业证才承认学历(以毕业证书上印发日期为准);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或学科考试等过程中作弊的;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应聘、聘用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五)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空缺职位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顺序申请依序递补,也可以不申请递补。
本公告解释权归东莞市石排镇教育办公室。
附件: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公开招聘2018年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
石排镇教育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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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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