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8-03-15 17:3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河源市教育局
广东教师资格考试网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考试动态信息:河源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更多关于河源市教育局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考试,教师考试动态的内容,请关注广东教师考试网/广东人事考试网!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8〕1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定范围
(一)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
(二)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受理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第二阶段仅受理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3月26日至4月3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二)受理认定
市认定办受理范围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4月18日至1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区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江东新区不单列,申报人员上报数据由原县区负责),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第二阶段
(一)网上申报
2018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于6月20日至6月28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站每天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
(二)受理认定
市认定办受理范围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区认定办受理范围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江东新区不单列,申报人员上报数据由原县区负责),现场确认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详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附件2)。
三、提交资料
社会申请人员须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向本人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2018年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向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018年全日制应届非师范毕业生,在规定的受理期限内,可向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络打印版,双面打印,一式2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鉴定证明(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无需出具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7月31日;
(编辑:广东华图)
线上微信客服
教师招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