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汕尾直属公办高中招聘42名硕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公告(2)
2018-03-12 16: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㈢.考试
考试免予笔试,直接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湖南师范大学在3月19日14∶30进行、广西师范大学在3月21日14∶30进行。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将不予列为招录对象。
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按考生报考的岗位依成绩高低为序,确定名次,按招考岗位的名额等额确定入围名单。如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
经确定为入围对象的考生,须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㈣.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经面试确定为招录对象的要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执行。
2、经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教育局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提交国家教育部学历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书面鉴定证明。
3、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汕尾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
4、如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其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㈠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由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办理入职手续,被聘用对象应在自接到《汕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知书》之日起二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㈡ 逾期未能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该岗位成绩高低递补。
㈢ 获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其中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并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㈣ 聘用人员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贰万元。
六、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尾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660-3383663;
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0660-3390698,0660-3390663。
附件:
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尾市教育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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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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