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8名公告(2)
2018-01-25 08:5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⑺教师资格证;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暂缓就业证明或可改派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国(境)外使领馆(联络机构)开具的留学证明;
⑽获奖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中提交《报名表》原件,其他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并查验原件。所有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⑽项。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⑽项。国(境)外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⑼⑽项。
(二)现场资格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需携带打印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
2.现场资格确认时间:2018年3月3日(8:30-12:00时,14:30-17:00时)。
3.现场资格确认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
对现场资格确认合格考生组织面谈。现场资格确认结束后,将根据应聘者的面谈表现及学业成绩、专业技能、综合表现等情况,择优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当岗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超过招聘人数30倍时,按30: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现场资格确认后2天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4.其他事项:
(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珠海市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2)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空缺岗位调整至下一考点招聘。
(3)不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笔试合格人员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招聘人数≤2名的岗位,按招聘人数的5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人数≥3名的学科,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考生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后4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答辩+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有关专业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及考生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依“面试、笔试”成绩顺序,按其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否则对其增加面试。
考生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24小时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公布。
【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所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试结束后,召开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集体见面会,与应届及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签约资格。所空缺岗位是否递补,可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生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及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862、7228581、7718915;联系人:陈老师、凌老师、闫老师。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由区党政办工作人员全程监督,投诉监督电话:0756-7268648。
(三)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受聘者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的,取消其教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8年8月1日前报到者;2.不服从区教育主管部门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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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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