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珠海市委党校公开招聘4名教师公告(2)
2018-01-23 13:3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考试
教师岗位采用“试讲+面试+驻点调研”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20%+驻点调研成绩*30%;编辑岗位采用“笔试+面试+驻点调研”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驻点调研成绩*30%。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1.试讲(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论水平、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题目将提前通知到应聘者本人。
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用闭卷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报刊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试讲(笔试)结束后,依试讲(笔试)合格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理论水平、知识面、科研能力等业务素质。面试合格人员进入驻点调研环节。
3.驻点调研(总分100分,合格线60分):驻点调研主要考察考生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
驻点调研工作结束后,计算驻点调研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其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岗位招聘人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试讲、面试、驻点调研”成绩顺序依次高分者排名在前。全部成绩相同时,则加试面试。
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察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本校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
试讲(笔试)、面试、驻点调研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曾主任,0756-2128073、13302539922;举报或投诉电话:陆处,0756-2128068。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驻点调研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取消聘用资格的;4.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取消聘用资格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和专职编辑岗位表
中共珠海市委党校
2018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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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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