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公告(2)
2018-01-11 15: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三、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浙江省内人员(含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浙江省的社会人员和浙江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全省统一计划招收的初中起点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学生),可以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含“专升本”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已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可按原渠道和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如下学历要求:除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可以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外,其他人员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省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师范生可提前到毕业前第三学期),可凭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非浙江户籍但在我省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可凭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建议其他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确认
本次考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1月16日9时至19日17时。
现场确认地址:宁波教育学院环城校区(宁波市环城北路西段625号),现场确认点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请考生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现场确认时间:
1月19日—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1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符合报考条件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所有考生(含已经参加过本项考试的)在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之前已参加的考试及获得的成绩。考生需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在网报系统中完成报名信息输入并提交后,系统出现“待审核”提示时,请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考生本人携带有关材料前往指定的地点进行,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我省的考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一般指事业单位、国企)、复印件;或人事档案已落入我省人才市场管理的,由我省人才市场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原件、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有文字明确说明人事关系在对应单位或人事档案由对应单位保管;
③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省内高校就读的毕业班学生(全省列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专科和本科在校毕业班学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例请从附件中下载),宁波大学机打证明务必符合“证明样例”格式;
③学生证原件。
4.在省内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非浙江户口的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宁波大学机打证明务必符合“证明样例”格式;
③学生证原件。
5.报考中职实习指导的考生:
在满足上述1-4点任一的前提下还需提交
④技术资格证书(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原件、复印件。
五、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考试对象”、“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在外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的,学历条件也符合我省的报考要求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六、准考证获取
考生在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后,可在考前一周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考试收费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176号文件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
九、考试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自4月中下旬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
十、其他事项
有关考试的详细信息,请登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情况。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4-87323004;0574-87325652;0574-87726857。
附件:学籍证明
宁波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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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