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2017-12-08 16:0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中国教育考试网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符合黑龙江省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tce.cn)进行面试网上报名。
1.2017年下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直接按照网上报名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2017年下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合格且各科成绩均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需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
1.报名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认真填报。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或个人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找回。
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获取密码。
电话重置密码: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考区设置:黑龙江省教师资格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五个考区,各考区的受理考生范围为:
哈尔滨考区:哈尔滨市、全省幼儿园学段、全省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科类。
齐齐哈尔考区: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
牡丹江考区: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
佳木斯考区:佳木斯市、双鸭山市、鹤岗市、伊春市。
大庆考区:大庆市、绥化市。
注意事项: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报考时须选择“哈尔滨考区”。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应严格按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在校生按学籍关系所在地选择对应考区,不得跨区报考,农、林系统考生可就近选择考区报考。
(三)现场确认: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报名实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期间考生本人携带相应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指定确认地点(附件1)办理确认手续并在考生承诺书(附件4)上签字确认。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考生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黑龙江省户籍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人事关系在黑龙江省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非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3.黑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附件2)原件。
考生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注意事项:
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现场确认,须在确认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再次进行现场确认。超过确认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逾期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缴费:面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于12月2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根据教育部《关于核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3〕146号)及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6〕37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共计240元。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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