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17-12-08 14:2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珠海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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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经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将珠海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珠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考生:(1)具有珠海户籍;(2)人事(劳动)关系在珠海(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3)珠海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珠海市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5.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2.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三)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考生在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为报考考区。全省日语、俄语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使用风景照、写真照等。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2.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安排在2017年12月12日至17日(18至21日只接受初审结果为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补交材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报考考区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现场审核点审核。
审核地点: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学院(珠海电大)教学楼一楼大厅,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联系电话:0756-2235904。
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限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3.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22日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为每考生280元/人·次。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7日。
5.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1月6日至7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的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的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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