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深圳光明新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资格初审公告
2017-11-29 08:4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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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已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此次资格初审时间地点详见《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签到,并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且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现场签到,并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资格初审材料
(一)报考者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
(二)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当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且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三)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理解《深圳市光明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7年11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本公告,了解所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考生户籍及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按条件逐项准备初审材料。本次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2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17年10月2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四)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符合相应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还须提供雇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雇(聘)用经历的材料。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关键词阅读: 深圳教师招聘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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