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面向应届生赴外定点招聘188名教师公告(2)
2017-10-25 09: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福田政府在线
二、报考
(一)报考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17年11月面向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设定北京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个考点(下文分别简称北京、武汉、西安、广州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11月6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华南师范大学: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考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140会议室;
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招聘大厅;
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活动中心多功能厅;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一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专业考察情况等,可通过查阅资料、面谈、专业测试等办法进行预评分。学历、学位、专业水平、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表现等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各岗位拟聘人数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符合公告规定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北京考点、西安考点考生请于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7日(星期二)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武汉考点、广州考点考生请于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5:00以后登陆福田区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询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入围面试的考生请于11月12日(星期日下午16:00-16:30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
3.报考者应按照《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4)的顺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
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件3,须贴本人相片)、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需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成绩单。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5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市公职人员招考;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区委组织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按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北京考点、西安考点:2017年11月8日(星期三)
武汉考点、广州考点:2017年11月13日(星期一)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进行侯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员名单在面试后一天内在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公告。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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