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市龙华区赴外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246人公告(3)
2017-10-23 16:2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发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公告时一并公布。具体安排详见公告。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公告。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面试公告发布后在网上预报名系统内打印)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并于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拟聘考生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及签订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通知公告(http://lh.sz.edu.cn)。
四、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教师的规定执行。拟聘人员须按时参加体检,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拟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报请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核准后取消拟聘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龙华教育在线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规定向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深圳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面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聘用人员均实行1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10月31日。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拟聘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到龙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由组织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查询网址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龙华教育在线网站
http://lh.sz.edu.cn
3.深圳市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招考招聘栏目:
http://www.szlhxq.gov.cn/lhxinqu/xxgk97/rsxx69/zkzp/index.html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336315;
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0755-23338306。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华区公务员与职员管理局、龙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2017年秋季赴外面向2018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北京、长春、重庆考点)》.docx
附件2-2: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3.承诺书.doc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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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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