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2名辅导员公告(2)
2017-09-07 16:0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六、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一)初试
初试形式为素质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抗压能力、业务熟练程度。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内。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组织初试的部门,须在初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宣布成绩。
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数1:3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不足该比例的,全部成绩合格人员进入复试。
参加初试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试讲地点的,视为放弃初试资格。
(二)复试
复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面试总分100分。时间原则上控制在15分钟内,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复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复试成绩。
参加复试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复试地点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使用统一试题的,复试期间将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构成(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因总成绩同分造成应聘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的,同分的应聘者进行加试,参加加试的应聘者的总成绩以加试成绩为准。
七、人选确定
人力资源处将应聘者的总成绩汇总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党委会审定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学校支出。
九、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招聘联系电话:0757—83962588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298898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
点击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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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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