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肇庆市鼎湖区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1名(3)
2017-07-07 09:5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聘期和任用
(一)聘期三年,期满后考核优秀者予以续聘。
(二)未能续聘者,在自愿的情况下按在编普通教师使用。
六、待遇
(一)到位履职后,给予一次性安家费20万元(税前)。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福利和绩效工资奖两部分构成:
基本工资福利:享受鼎湖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任到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对应的岗位等级。
绩效工资奖:按学年考核兑现,学年末考核为优秀的发放25万元(税前),考核为合格的发放20万元(税前),考核不合格的不发绩效工资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解聘后按在编普通教师使用。
(三)受聘者随迁家属作相应安置。随迁家属是高级职称教师入职鼎湖区中小学任教的,享受10万元安家费。
七、本公告由鼎湖区公开选聘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或由选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 系 人:冯丽文 联系电话:15728851688
通讯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
邮箱:526070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17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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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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