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公告(2)
2017-07-03 17:1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文件精神,2014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5日期间参加我省“三支一扶” 或“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分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
5.报考各镇中心学校职位的,录取后由各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到属下学校任教。
6. 报名期间每天定时发布各职位报名人数。为确保顺利报名,报名期间最后一次发布时间为7月15日上午10时。最终的报名情况于报名结束后2天内对外公布。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类型: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试卷类型分为三类:
第一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一),主要测试报考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二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二),主要测试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会计、特殊教育等科目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第三类:教育教学通用能力测试(三),主要测试报考学前教育职位的人员,从事本类别职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2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合格最低分数线由2017年潮州市潮安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潮安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及潮安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潮安区教育系统招聘报名表》原件一份;
6.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7.“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人员应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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