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市滨海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5名(3)
2017-06-13 09:13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面试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广东茂名滨海新区(http://www.mgs.gov.cn/)和“广东茂名滨海新区”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2)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5.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0月31日,只递补一次。
6.本公告由广东茂名滨海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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