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东莞理工学院招聘20名专职辅导员公告(2)
2017-05-05 10:58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基本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理工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入职前,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等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可随时展开调查,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验证证书。
(三)拟聘人员于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人力资源局网站、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查询。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局网站:http://rlzyj.dg.gov.cn/
东莞理工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dgut.edu.cn
咨询电话:0769-22861078,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联系人:危喜临、周海鹏
附件:
东莞理工学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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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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