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34名(2)
2017-04-28 19:3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名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需求的资格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5月17日至2017年5月17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笔试前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7年 4 月 28 日委托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发布公告,我局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同时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 5 月 15 日至 17 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共3天。报名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25栋2梯103室)。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报名时应提交:
⑴填写好的《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且《报名表》中“应聘人员承诺”必需本人手写签名。
⑵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及复印件一份。
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境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证件、计划生育证明原件(近3个月内的)及复印件一份;报考相应职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
⑷除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者须提交县级以上人社部门人事代理或人事档案保管的有效证明。
⑸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⑹应聘人员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而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资格审查:
⑴初审。招聘单位对公告报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⑵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将在韶关教育信息网(http://www.sgedu.gov.cn)公布。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 5月 19 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45),领取地点: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园市教育局4栋1梯301室)(联系电话:0751-6919623)。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因其他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而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领取。准考证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设置60分为最低分数线。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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