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潮州考区全国中小学教师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2)
2017-04-14 14:36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饶平县教育局审核饶平县辖区范围内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7年4月20至24日(其中22-23日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湘桥区教育局南春中学考点审核湘桥区辖区范围内(包括凤泉湖高新区)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面试资格的考生,时间:2017年4月20至24日(其中22-23日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
考区名称 | 现场审核点名称 | 现场审核点地址 | 联系电话 |
潮州市 | 潮州市教育局高级中学 | 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 | 0768-2805016 |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二楼人事股 | 潮州市潮安区党政大楼西侧 | 0768-5811582 | |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 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广场西2号 | 0768-7501041 | |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南春中学 | 潮州市湘桥区南春路444号 | 0768-2259400 |
3.面试资格审核须提交资料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潮州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
(1)以户籍报考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人事(劳动)关系在潮州市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潮州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在潮州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潮州市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在潮州市就读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式见附件1。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4.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2017年4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面试收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的规定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包含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费)。考试费一旦缴纳,无法退费,请考生注意。
5.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至21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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