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宁市部分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76名(2)
2017-03-23 10:5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普宁市教育局共同实施。主要是查阅考察对象档案,审查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若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报考者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人选。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拟聘用对象与招聘单位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聘用对象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持《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到普宁市教育局报到。凡无按时报到者,视为单方违约和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若未能提供证明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证件材料,则视为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以上情况,均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八、聘用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九、待遇及要求
受聘人员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非普宁市户籍受聘人员由普宁市财政局一次性拨给安家费每人3000元。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任教满6年(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本公告由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及附件同时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pnrs.gov.cn)、普宁教育网(www.pnjyj.gov.cn)发布。
附:1、2017年普宁市部分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2017年普宁市部分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职位
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广东省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东省普宁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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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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