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招聘公告
2015-01-07 09:19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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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潮州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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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潮州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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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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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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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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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华图咨询电话:0768-393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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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潮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潮府【2012】29号文件)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及管理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职位6个 (详见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具体与各个招聘岗位相对应,详见附件1)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应聘岗位的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
3、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31日后出生的人员;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岗位招考条件和要求详见《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5: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办公室。地址:潮州市西荣路52号,电话:0768-2184166。
3、报名要求
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2张;《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经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给予发放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考采用笔试和面试(试讲课及技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课、实训课教师考试的内容包括高等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和文字表达水平。管理人员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5 年 1月31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4)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5)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 和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http://www.gdczsf.net)公布 。
2、面试
(1)面试人数:按拟招聘每个职位的人数与应聘的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
(2)教师岗位中的中国画、舞蹈表演、音乐表演、艺术设计专业面试采用说课及技艺展示形式,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面试采用试教及现场问答形式;管理岗位面试以现场问答的形式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结束后,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形式另定。
(4)面试时间: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工作由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拟聘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六)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拟定考察人员,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dcz.lss.gov.cn)、潮州市教育信息网(www.gdczedu.net)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网站(www.gdczsf.net)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须在约定期限内带齐证件到我院办理聘用手续,我院确认聘用人员档案到位方可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不签聘用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证件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联系电话:0768-2184166
韩山师范学院潮州师范分院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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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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