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秋季茂名信宜市公开招聘教师180名公告(3)
2013-07-08 16: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网
(二)面试。
1、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对象按各专业(科)招聘名额人数分段计算,计算函数为:
(1)y=3x (1≤x≤10)
(2)y=1.5x+15 (10﹤x≤50)
(3)y=1.4x+20 (x﹥50)
其中,χ代表招聘名额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按照此公式计算确定具体各专业(科)进入面试的考生数量,再在笔试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同时成为面试对象)。
3、面试的内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加分
1、硕士师范类毕业生加10分;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加5分。该项加分不叠加。
2、“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支教毕业生加10分。其他可享受加分项目的人员按其提供相关的文件或政策依据进行加分。
以上1、2点加分可累加计入总成绩,但总加分最高为20分。
(四)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聘用事项
确定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如出现拟聘用人员最后名次出现同分的,则抽签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确定拟聘用对象。确定为拟聘用的人选,经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公示7天后无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一)资格审查。对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二)体检。结合我市实际,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后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三)其他说明。体检、资格审查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选择岗位。
1、在确定聘用的人员中,按各专业(科)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为先后顺序(如出现同分的,则同分的考生采用抽签的形式确定先后顺序),由各专业(科)确定聘用的考生根据各岗位对应的名额(分中学、小学、幼儿园)自由选择岗位,如考生无法选择到合适的岗位、放弃选择岗位或不按时参加选择岗位的,则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余下的名额由同一科目的高分者依次递补。
(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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