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教师15名
2012-12-24 10:55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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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公告:2012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教师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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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来源:广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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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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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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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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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图咨询电话:020-62736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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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gd.huatu.com/)温馨提醒您,关注最新招聘资讯。 广东实验中学(以下简称“省实”)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秉承“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实验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办学特色。建校以来,培养了包括邓锡铭、黄耀祥、范海福、蔡睿贤、姜伯驹、岑可法、钟南山等院士在内的万千优秀学子,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全国科技教育创新十佳学校”等称号。学校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初中部);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高中部),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按照学校的编制、职务岗位数及人员结构要求,2013年招聘教师15名。
一、招聘原则
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体育、艺术等15名教师。
招聘对象:在职教师、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及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从事基础教育事业。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良好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4. 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必须服从学校安排的工作和岗位调配。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资格条件
1.现职教师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3年8月31日止),获省特级教师、省骨干教师、省优秀教师等称号之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并优先考虑。
应届毕业生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考虑到单位重点学科建设需要,应届毕业生要求本科或研究生阶段为“211工程”大学毕业。
2.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国家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要求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以上。
3.体育教师,学历为“211工程”大学毕业或体育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有羽毛球特长者优先。
4.艺术教师,学历为“211工程”大学毕业或艺术类专业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优先。
5.通过考试的现职人员还应提供由广东省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1日—2013年3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邮寄方式。应聘者报名时请附上如下材料: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免冠照片一张)。2、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以及能说明个人成绩、业绩的材料等(复印件)。
应聘者请将材料邮寄到: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办公室(邮政编码:510375),信封左下角注明应聘岗位。
五、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试教。
(二)试教
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科教师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学能力(说课、试讲)、教育能力(教育案例分析等)。试教满分100分,60分及格。
由学科组安排授课内容、班别、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教师准备:(1)上一节专业课并手写教学设计;(2)设计一堂主题班会课进行说课;(3)作本人所具特长、才华展示。应聘教师试教后,应交一份手写的试讲教案或教学、教育心得。
(三)体检
在试教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试教成绩高低递补体检人员。
(四)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的要求,省实招聘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情况等。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应聘人员的试教成绩高低以及体检、考核结果,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和广东实验中学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人员聘用制,纳入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
八、其他事项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本公告由省实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实验中学网页,网址:http://www.gdsyzx.edu.cn。
联系电话:(020)81508088
监督电话:(020)83889168
未被录用者的资料恕不退回。
广东实验中学
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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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广东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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