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考公告对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重新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日期延后16天 2012年国考公告中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而2013年国考公告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这一新规定无疑是许多在2010年10月15-31日期间开始参加工作的考生的一大福音。只要是2010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考生,可以放心报考要求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明确说明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截止时间 与去年公告相比的又一变化是明确说明了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由此可见人社部及国家公务员局等相关机构对公考条件要求越来越明确,越来越细化。这一变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一年一度的海选人才的重视,也说明了公务员选拔机制越来越成熟,越来越为广大考生着想。 对在职公务员报考加大时间条件限制力度 对于在职公务员报考条件限制由过去要求的“试用期公务员不得报考”,改为现在的“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二次考公时间成本的增加对很多抱有“先考入基层机关,再考入省直机关”的想法的考生提出新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