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老师和在编老师区别
2024-04-27 23:4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
教师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期一般为五年(实际操作中,一般只签订一次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但我们说的合同工一般指临聘人员。非在编老师,一般称作代课老师。
1.福利待遇差别
编制教师
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待遇。
工资组成由基本工资、津补贴、职称工资等组成。职称工资可以随着职称升高而升高,工龄增加工龄工资也增加。
无编制教师
工资固定,在职称晋升和工龄方面,一般无法保证。近几年虽然在改革,但实际操作中仍然与在编老师存在很大差异。
2.稳定性差别
编制教师:有了编制,就相当于拥有了一个“铁饭碗”,工作更有保障,更稳定。可以调动,退休后享有相应的社保和职业年金。
无编制教师:无编制的学校教师往往属于临聘人员,无法晋升,无法调动,会随时面对炒鱿鱼和被淘汰,即你只属于某一学校临聘人员(俗称代课老师),往往也无职称,更无职称工资(非在编教师,有职称也无法聘任),退休后的待遇按照与当初所在单位签订的合同处理。
以上是关于事业单位老师和在编老师区别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助教老师提问。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