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市事业单位加分政策
2024-04-12 23:11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按照《吉林省中小学代课教师审核表》中确认的教龄,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加分10分封顶,并计入笔试成绩。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300分的按300分计算。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在参加加分政策现场审核时,到达审核现场的考生均须提供审核前48小时内长春市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审核的,须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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