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商务厅事业单位不得报考的人员
2024-04-05 12:5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的;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受聘与招聘单位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以及其他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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