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2023-04-24 05:17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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