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2023-01-06 20:32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注册会计考试科目有7门,其中,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为《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会计》、《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有《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选择免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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