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税前列支条件
2022-11-30 18:14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企业所得税中的福利费即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其税前列支条件可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知悉,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而企业所支付的工资薪金应当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以上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福利费税前列支条件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