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包括
2022-11-26 07:50 广东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中第四条第三项的内容规定,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中,相关交易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关于股权收购的特殊性税务处理,对于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同时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以上是关于股权收购的一般性税务处理包括的解答。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华图问答平台(http://gd.huatu.com/ask/)所提供的信息为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仅供参考,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关注广东华图教育微信gdhtgwy,政策问题实时答,考试信息不漏看。
华图问答平台所收集的问答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阅读:
(编辑:广东华图)